首页 > 产品展示 > 过流保护器件

鹏鹞环保董秘回复:根据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禁止选用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等禁用类原料因此公司农安项目处置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的产物无法作供

时间: 2024-07-01 09:29:38 |   作者: 过流保护器件


  鹏鹞环保(300664)06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农安县2亿有机肥项目有机肥价格是不是调价上涨?销量是否正常?

  鹏鹞环保董秘:您好,根据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有机肥料》(NY/T 525-2021)标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禁止选用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等禁用类原料,因此公司农安项目处置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的产物无法作有机肥供应市场。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中标长春市城市污泥处置项目二标段项目,未来污泥处置将采用干化焚烧的方式,焚烧后的产物将会依照国家有关标准综合利用。

  鹏鹞环保2022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要经营收入4.29亿元,同比上升7.37%;归母净利润7186.0万元,同比下降2.37%;扣非净利润7167.27万元,同比下降1.39%;负债率43.86%,投资收益1467.76万元,财务费用1891.44万元,毛利率30.28%。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鹏鹞环保(300664)好公司评级为1.5星,好价格评级为2.5星,估值综合评级为2星。(评级范围:1 ~ 5星,最高5星)

  鹏鹞环保主营业务:企业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水处理是为了使水质满足特定的要求,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手段,对水做处理,调整水中某些物质,使之满足生产、生活及环境的要求。环保水处理行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水处理相关经营事物的规模较广,市政自来水的制备、污水处理及回用、工业水处理、海水淡化、景观水处理等均属于水处理相关经营事物的规模。目前公司的主体业务集中于市政污水处理和供水处理两方面,污水处理业务主要负责对城市管网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作为再生水回用,公司一般不涉及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供水处理包括取水、自来水制作及输送,公司仅将处理后的自来水通过主管网输送到各加压泵站,不涉及自来水零售供应。此外,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的分支领域)等业务正在慢慢地开展之中。

  公司董事长为王鹏鹞。王鹏鹞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综合水处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新加坡TPSCPS塑料粒子生产厂任安全工程师。2017年2月起历任公司运营总监、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鹏鹞环保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是传播更多详细的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