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发布 一周要闻回顾 行业政策(2024年12月9日-12月15日)

时间: 2025-01-14 01:16:10 |   作者: 技术方案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9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九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12月9日,工业与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9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九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与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90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九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674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9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75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232个,其中汽车产品1757个、摩托车产品474个、三轮汽车产品1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93户企业的612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46户企业50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35户企业88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2户企业22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917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722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94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7931个,其中汽车产品7137个、摩托车产品790个、三轮汽车产品4个。本批有45户汽车生产企业的66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12月1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公布“关于征求《商用车控制器局域网(CAN)通信协议》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商用车控制器局域网(CAN)通信协议》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2月11日。

  《商用车控制器局域网(CAN)通信协议》(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物理层技术方面的要求、数据链路层技术方面的要求、应用层技术方面的要求、CAN 通信测试方法,共八章,以及附录A(规范性)物理层电路范例;附录B(规范性)ECU《注:电子控制单元(Electronic Control Unit)》推荐地址,共两个附录。本文件规定了商用车控制局域网络(CAN)通信协议物理层、数据链路层及应用层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物理层采用屏蔽或者非屏蔽双绞线的CAN总线网络,且CAN总线及N类车辆,别的类型车辆可参考执行。

  随着汽车行业智能化和网联化技术的不断演进,商用车的电子技术经历了一次飞跃式的进步。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电子设备的数量和种类明显地增加,这些设备之间的交互和通讯变得特别的重要。在众多通讯方式中,CAN通信技术因其优秀的实时性、可靠性和易于实现的特点,成为了当前乃至未来十年内最为主要和大范围的应用的通讯手段。尽管以太网等新型通信方式正在慢慢地崭露头角,CAN协议凭借其高效的通信能力和稳定能力,仍将在汽车电子领域占据一席之地。中国汽车工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催生了许多本土零部件企业,同时国际有名的公司也纷纷将其先进的系统技术引入国内市场。然而,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带来的显著问题是,不同企业采用的ECU通信协议繁多且不统一,给汽车公司能够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整合负担,包括时间成本和技术成本。国内商用车行业至今缺乏统一的CAN通信标准,导致现存技术协议多从国外(SAE、ISO等标准组织)引入,缺乏一个集中且权威的解释和标准化实施方案。这种标准和规范的缺乏不仅增加了企业间的沟通成本和技术转换的难度,也限制了技术创新和行业整体的发展速度。在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CAN通信标准体系,不仅仅可以大幅度的提高系统集成的效率和一致性,还能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稳固的基础和支持,从而推动整个商用车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